
HOTLINE
文章来源:;时间:2018-09-25 09:58
这样的情况根据新劳动法可以索赔多少
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,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。
法律咨询:我去年9月底到一家私立医院上班,一直到08年3月1日,当天被无理由辞退,并付给我当个月工资,期间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,我想咨询以这样的情况根据新劳动法可以索赔多少
律师解答: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,单位应该给你1个月的经济补偿;同时,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要辞退你,据第40条,要再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.
另外,由于从今年1月1日起单位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,据第82条,应该支付你1月和2月的双倍工资.由于劳动合同法是今年1月1日实施,所以双倍工资补偿只能是今年的才计算.
相关法律知识:
合同的作用
1.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。
2.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、巩固劳动纪律、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。
3.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。
4.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。
合同的效力
根据《劳动法》第18条的规定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、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。劳动合同的无效,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,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:
1.合同主体不合格。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、学位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。
2.合同内容不合法,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、法规及善良风俗,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。如约定制造冰毒、假钞等。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。
3.意思表示不真实。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,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。采取欺诈、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,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,因而是无效的。
4.合同形式不合法。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、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,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。在一般情况下,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,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,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。